
一、未婚先孕来额外的负担
由于婚前性行为多是在双方感情冲动失控的情况下发生的,不可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,且都是秘密进行的,一旦怀孕,许多未婚女性为了不让事情败露,不得不去医院进行人流手术;有的误以为人流手术是她们婚前性行为的“安全港”,而肆无忌掸地继续发生婚前性行为;有的由于多次人流造成子宫穿孔,亦可能并发生殖道炎症或月经异常,甚至导致婚后不育症。有些女性采用自行堕胎的手段,用偏方、秘方、剧烈运动来流产,结果有可能导致流产不全而大出血,也可将细菌、病毒带人阴道,导致生殖器官严重的感染。 无论采取什么手段,未婚先孕都会为社会和自己带来额外的负担。
二、 心理带来伤害引发精神疾患
婚前性行为,因为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和安全措施极有可能出现不良后果(如怀孕,感染性病)。可是自己没有经济实力,也不能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,往往无法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;也不敢求助与家长、老师,更害怕被同学、家长和老师知道。心里难免会感到焦虑、恐慌、后悔、懊恼,甚至会因为难以承受这种心理压力而引发精神疾患。
三、不利恋爱发展趋势
在发生婚前性行为前,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、自由选择的关系,可发生之后情况就不同了: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。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,现在变得“不过如此”,过去的光彩、魅力显得不再夺目;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。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,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,便以为“她再也离不开我了”、“非我莫属了”,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、任意支配。反之,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,“己经是他的人了”,可又担心男方改变初衷,唯恐被抛弃,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、容忍,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,可事已至此,只得将就。一旦有一方喜新厌旧,另寻新欢,或者由于其它一些原因而分手,就会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的挫折和打击。
四、失去新婚甜蜜夜,婚后生活不愉快
新婚之夜是迷人的,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,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,遵循个人自然欲望,更被社会认可,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。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,这是新鲜的、神秘的、永远也值得回忆的。可是婚前性行为的男女,偷偷摸摸,要时刻提防被其他人发现,这怎么能和玫瑰色的、浪漫的新婚之夜相比呢?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、唯恐别人发现的“犯罪感”心理状态下进行的,缺乏良好的性生活环境,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。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,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,如性冷淡、阳萎等,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。婚前性行为更没有法律保证,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之苦,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。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,丈夫愤愤不平,就会找“负心汉”讨公平,造成纠纷、违法事故,甚至引火烧身,导致家庭不幸。
五、矛盾纠纷引意外
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,未婚先孕,丢脸,怨恨,报复,暴露马脚,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,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。
综上所述,婚前性行为是不可取的。是一种错误的性行为。所以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,自重自爱,婚前不要以身相许,否则悔之莫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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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实习编辑:袁国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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